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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客AI系统 用户服务协议及免责声明
更新日期:2026年09月09日
logo 北京百狐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运营
重要提示:请用户在使用本播客产品服务前,仔细阅读本全部协议条款。您注册、登录、上传素材(音频、视频)、使用语音生成、视频合成等全部产品功能,即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自愿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自愿受本协议法律约束。若您不同意任意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本播客产品及全部服务。
第一部分 播客用户服务协议
第一条 协议主体与服务说明
1.1 本协议是北京百狐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方")与使用本播客产品服务的注册用户(以下简称"用户")之间,关于用户使用本播客AI产品语音生成、AI声纹复刻、数字人视频合成、视频制作、内容生成等全部服务的有效法律合约。
1.2 我方为用户提供的核心服务:基于AI技术,根据用户自主上传的个人视频、自主授权录入的个人声纹数据,完成AI声纹建模、语音生成、数字人形象建模、视频自动化合成、内容剪辑生成等技术服务。
1.3 用户确认:本播客产品所有功能均由用户自主操作、自主上传素材、自主指令生成内容,我方不对用户的操作行为、上传素材、生成内容承担任何创作责任与合规责任。
第二条 营销信息推送授权
2.1 用户理解并同意,为提升服务质量、向用户提供与本播客产品相关的最新功能、版本更新、增值服务、关联产品、合作方产品及行业资讯,我方及我方授权的合作方有权通过用户在本播客平台预留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向用户推送产品介绍、活动通知、版本升级、技术公告、商务合作(含播客关联产品、第三方语音合成、数字人视频、AI 内容生成、客服外呼、品牌联合营销等同类或延伸业务)的相关信息。
2.2 推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彩信、电子邮件、外呼电话、AI智能语音呼叫、即时通讯消息、站内消息、APP Push、微信/企业微信等。营销电话及 AI 智能外呼的拨打时段遵守国家及电信主管部门关于商业营销电话的时限规定(每日 8:00-20:00);如电信主管部门后续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2.3 用户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为本协议项下营销信息推送的指定联系方式。用户承诺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归本人所有;因联系方式错误、空号、停机、拒接、未及时更新等导致推送未送达、用户未阅读的,不影响本条款效力,视为我方已完成推送告知义务。
2.4 上述营销信息推送授权为独立授权条款,与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独立。即便用户后续申请账号注销、协议解除或服务终止,本条已发生的授权事项及由此产生的合理记录仍可作为合规追溯依据,不因账号注销自动失效;但用户可随时通过本协议公示的退订方式(短信回复 TD/T、邮件退订链接、拨打客服电话、平台内一键关闭等)单独撤回本条推送授权,撤回不影响用户继续使用本播客产品核心服务(语音生成、视频合成、声纹复刻等)的权利。
2.5 用户理解,撤回营销信息推送授权后,我方将停止向用户发送商业营销类信息,但为履行法律法规要求、保障账号安全、通知重大服务变更(如隐私政策修订、安全风险提示、订单状态变更、必要的服务暂停通知)所发送的非营销类信息不受撤回限制。
2.6 涉及第三方合作方的营销推送,我方将要求合作方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电信主管部门关于商业营销信息的相关规定,确保推送行为合规、文明;如用户对第三方推送内容或方式存在异议,可向我方客服渠道投诉,我方将在合理期限内核实处理。
第三条 用户资质与使用承诺
3.1 用户承诺,其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合法组织机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需在监护人全程监护、同意并承担全部责任的前提下使用本服务,未成年人使用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监护人承担。
3.2 用户承诺:仅可使用本人合法拥有肖像权、声音权、隐私权的个人素材(本人人脸视频、本人声纹)上传至本平台,严禁未经他人书面授权,擅自采集、上传、复刻、使用第三方的肖像、声纹、影像及隐私信息。
3.3 用户保证,其上传的视频素材、录入的声纹信息、输入的文本指令、生成的数字人视频及语音内容,完全合法合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
3.4 用户严禁利用本播客产品实施以下行为,一经发现我方有权立即封禁账号、删除素材、终止服务、留存记录并上报监管部门:
  • (1)伪造、冒用他人身份、肖像、声纹制作数字人,实施仿冒、诈骗、造谣、侵权行为;
  • (2)制作、生成、传播涉政、色情、暴力、恐怖、诈骗、欺骗、低俗、侵权、诽谤、虚假误导性内容;
  • (3)利用播客数字人技术实施深度伪造、换脸、仿声等违法违规操作,扰乱网络秩序、侵害他人权益;
  • (4)将本播客产品服务用于非法商业牟利、诈骗、刷单、黑灰产等违法活动;
  • (5)破解、逆向、篡改、复刻本播客产品算法、程序、架构,盗用平台技术能力。
第四条 用户数据与素材授权(核心风险规避条款)
4.1 素材权属:用户自主上传的个人视频、录入的声纹数据、自行生成的数字人视频、语音内容,原始素材权属归用户本人所有,但用户授予我方必要的技术使用授权,用于完成服务。
4.2 授权范围:用户自愿、无偿、非独家授权我方,为向用户提供AI建模、声纹复刻、语音生成、视频合成、服务运维、故障排查、安全风控、合规核验之唯一目的,存储、读取、运算、处理用户的素材与生成内容。
4.3 数据保护:我方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建立数据安全防护机制,不会未经用户许可,将用户肖像、声纹、生成内容出售、出租、转让、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不会用于本协议约定服务以外的目的。
4.4 数据删除:用户可申请注销账号、删除个人素材及声纹数据,我方将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清理对应数据;因用户自行备份、自行下载、自行传播导致的数据泄露,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5 用户确认:声纹、人脸影像属于个人敏感信息,用户自愿主动提交至平台用于AI建模,清楚知晓该操作的风险,自愿承担上传、使用、传播产生的全部法律风险,与我方无关。
第五条 服务使用规则与权责划分
5.1 我方仅提供AI技术工具服务,所有数字人形象、语音内容、视频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适用性,均由用户全权负责。我方不审核、不背书、不认可用户生成的任何内容,生成内容不代表我方立场。
5.2 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服务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内容发布、传播、商用、授权他人使用产生的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5.3 因用户上传非法素材、违规操作、擅自伪造他人数字人、违规传播生成内容,引发的第三方投诉、侵权索赔、诉讼、行政处罚、舆情纠纷等,全部责任由用户独立承担;若因此给我方造成商誉损失、经济损失的,用户应全额赔偿。
5.4 我方有权根据产品迭代、技术升级、合规要求,随时优化、调整、升级、暂停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无需提前告知用户,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六条 知识产权条款
6.1 本播客产品全部源代码、算法模型、技术架构、界面设计、文案、标识、系统功能等知识产权,均归我方独家所有,用户仅享有服务使用权限,不得复制、传播、篡改、商用、二次开发。
6.2 用户基于本平台生成的数字人视频、语音内容,商用使用权归用户所有,但用户必须保证内容合规无侵权,任何因商用产生的侵权纠纷,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3 严禁用户利用本平台生成内容制作侵权、盗版、仿冒作品,违者我方有权永久封禁账号,并追究用户违约责任及侵权责任。
第七条 账号管理与服务终止
7.1 用户需自行保管账号、密码、操作权限,账号下所有操作行为均视为用户本人行为,由用户全权负责。
7.2 我方发现用户存在违规使用、侵权、违法犯罪、恶意利用平台漏洞等行为的,有权不经通知,直接限制功能、冻结账号、永久封禁、清除数据,并留存相关记录,配合司法机关、监管部门调查取证。
7.3 协议终止后,用户不得再使用本播客产品服务,我方有权保留违规记录、风控数据用于合规备查,不再承担数据留存、内容恢复等义务。
7.4 用户不得以自动化脚本、批量请求等方式过度、高频、异常调用本服务接口,恶意占用我方服务器、算力、带宽等硬件资源,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我方有权结合系统监测与人工判断认定上述不当使用行为,并有权在认为必要时随时限制、暂停或终止对相应账号的全部或部分服务,无需另行通知,亦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部分 独立免责声明
本免责声明为独立有效法律文件,独立于用户协议,即便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无效,本免责条款依然全部有效。
1. 技术服务免责
本播客产品为AI技术工具平台,按现有技术现状提供服务,我方不保证服务绝对无故障、无中断、无漏洞、百分百适配用户需求。因网络波动、服务器维护、系统升级、第三方接口故障、黑客攻击、设备故障等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我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 内容风险全权用户自担
所有播客数字人形象、复刻语音、合成视频、文本内容均由用户自主上传素材、自主指令生成,我方不对生成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准确性、合规性、适用性做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用户明确知悉并自愿承担全部内容风险。
3. 肖像与声纹使用免责
用户主动上传个人人脸视频、录入个人声纹,自愿授权平台AI建模生成数字人分身,所有肖像、声纹数据的上传、授权、使用、传播行为均为用户自主行为。因用户擅自使用他人肖像、声纹,或用户自行传播使用造成的全部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4. 深度伪造风险免责
用户明确知晓播客数字人、AI仿声、视频合成技术具备深度仿真能力,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深度合成、AI生成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实施虚假伪造、仿冒他人、误导公众、违法造谣等行为。用户违反上述承诺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5. 第三方纠纷免责
因用户生成内容侵犯第三方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权益,或被第三方投诉、起诉、索赔的,全部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我方不参与纠纷、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我方因此被追责、索赔的,用户应全额赔偿我方全部损失。
6. 商业使用风险免责
用户将本平台生成的数字人视频、语音内容用于商业宣传、直播带货、广告投放、自媒体运营、商业推广等场景的,需自行核验内容合规性、资质合法性,自行承担商业风险、合规风险、舆情风险,我方不承担任何商业连带责任。
7. 间接损失免责
在法律法规最大允许范围内,我方不对任何间接损失、衍生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商誉损失、数据丢失附带损失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用户放弃向我方主张上述损失的全部权利。
8. 不当使用与服务停止免责
用户应当合理、合规使用本服务。若我方监测到或合理认定用户存在自动化批量调用、高频异常请求、恶意占用服务器与算力等硬件资源、影响平台其他用户正常使用等不当使用行为,我方有权随时限制、暂停或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且无需事先通知,亦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部分 通用法律条款
第一条 协议修改与更新
我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更新、产品迭代、合规要求,随时修订本协议及免责声明,修订后将在平台公示,公示后用户继续使用服务的,视为自愿接受修订后的全部条款。
第二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北京百狐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条 条款独立性
本协议任意条款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可撤销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余条款及独立免责声明的法律效力,其余条款依然完整有效并继续履行。
第四条 完整合意
用户确认,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知晓播客数字人、声纹复刻、视频合成技术的全部风险,自愿自主接受全部条款约束,放弃以未阅读、不知情、误解等理由主张条款无效或撤销协议的权利。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签署确认栏)
用户确认:本人已完整阅读、理解并自愿同意本《播客产品用户服务协议及免责声明》全部内容,自愿承担全部使用风险与法律责任。